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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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部)、机关各单位:
根据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》(院发〔2015〕91号 )要求,为做好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(2023)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编纂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编纂宗旨
全面、系统、客观、准确地反映2023年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及重大活动的基本情况,为学校发展提供基本数据、基本文献、最新经验,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,为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了解和利用我校的各种信息资源提供素材。
二、供稿要求
1.有关年鉴编纂工作方法及编写技术规范按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》《<山东工商学院年鉴>撰稿手册》(请见附件1)执行。
2.本次年鉴工作载录时限为2023年,记录内容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发生的事件。超出此时间界限的题材一般不用,特殊重大事件可以适当上溯和下延。
3.撰稿单位要掌握第一手材料,确保题材内容真实可靠。应做到内容全面、文体规范,突出重点和特色工作,客观反映2023年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。各部门、处室要站在学校的角度而非部门的角度编写,切忌写成本部门工作总结。除专文外,一律不用“我校”“我处”“我院”“我部”等第一人称称谓,应直书处名、院(部)名等。
4.条目设置应一事一条目,避免几事一条或几条一事,择大事、要事而录。条目分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。综合性条目一般列于所有条目之首,主要是综述、概况类(除此之外,一般不出现综合性条目),应全面、准确地反映本单位(部门)年内基本情况和数据,反映综合性、系统性、连续性和可比性的情况。专题性条目,应一事一记,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一个侧面。综合性条目一般不超过800字,专题性条目一般不超过500字。
各教学科研单位部分的条目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设,但总字数不超过1500字。
5.坚持述而不论,用真实资料、客观事件、精当语言、准确数据体现观点。条目标题一般采用主谓结构的词组,写入【 】内,如【教学改革】【师资队伍建设】等,不用副词或形容词,如不宜将“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”“科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”等列为条目标题。条目标题也可采用动宾短语,如【启动制度建设年活动】【推进“美丽山商”建设】等。
6.可随文附加本单位重要事件简述及重要活动的图片、上级领导出席有关活动的讲话及图片、省教育厅及以上级部门印发的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(含评选活动的结果性文件),事件简述及随图说明文字应简明扼要、叙述准确。
7.文后注明年鉴撰稿人姓名。
三、稿件报送
1.稿件版式。稿件字体,标题3号宋体,正文4号宋体,用A4纸打印。
2.时间安排。各单位于5月17日前报送稿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。电子版发送至吴修芹内部邮箱,邮件主题中注明供稿单位及稿件名称。纸质稿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档案馆(校史馆)。
3.联系人:吴修芹,电话:6916190,地点:一教514室。
四、组织领导
1.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年鉴稿件编写报送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年鉴组稿工作负领导责任,并进行工作指导、监督和审核。
2.档案馆(校史馆)应加强对各供稿单位的业务指导,组织好年鉴撰稿人培训。相关参考资料将发送至各单位年鉴撰稿人内部邮箱。
3.年鉴撰稿人应严格按照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》编写大纲与分工(见附件2),做好组稿、供稿工作。
附件:1.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编纂工作办法》《<山东工商学院年鉴>撰稿手册》
2.《山东工商学院年鉴》编写大纲与分工
档案馆(校史馆)
2024年4月8日